请注意!
又要发补贴了!
快来看看哪些人符合条件~
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,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,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可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。
目前所需材料主要是《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(灵活就业)申请表》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。对于其中已经关联了电子证照的材料,可免予提交。
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如下两种途径:
(一)网上办理
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://www.zjzwfw.gov.cn/个人账号,搜索“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(灵活就业)”,点击“在线办理”,选择申领人户籍所在区、县(市),接着按照提示操作。
(二)现场办理
可就近向区、县(市)、街道(镇)和社区(村)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。
现场办理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。
目前,我市各区、县(市)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暂未统一,具体标准请拨打各区、县(市)咨询电话。
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,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
越城区:0575-89102841 柯桥区:0575-81165107 上虞区:0575-81262105 诸暨市:0575-87210608 嵊州市:0575-83275285 新昌县:0575-862325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