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在哪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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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规定,因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三江街道茶坊居委会2022-04号地块,拟征收三江街道茶坊居委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 一、征收范围 三江街道茶坊居委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.7647公顷(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)。四至范围见示意图。 二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三江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对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(含权属、面积等)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。 三、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(或用地红线图)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规定,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丰乐村2022-07号(工业)项目,拟征收浦口街道丰乐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 一、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丰乐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.5113公顷(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)。四至范围见示意图。 二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对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(含权属、面积等)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。 三、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(或用地红线图)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(嵊征启〔2022〕018号)
(嵊征启〔2022〕019号)
(嵊征启〔2022〕021号)
(嵊征启〔2022〕022号)
(嵊征启〔2022〕023号)
(嵊征启〔2022〕024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