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2023-2024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
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
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根据《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(2020修正)》的规定,有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、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,每两年公布一次。在《2021-2022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》(嵊政办〔2021〕52号)的基础上,结合我市近期的物价水平,形成《2023-2024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通过书面反馈我局,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。
征集日期: 2023年3月14日至3月24日。
联系人: 屠同志,联系电话: 0575-83108295。
邮寄地址: 嵊州市长兴路208号,嵊州市住建局--房屋征收中心,邮编312400